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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2年申办了宅基地国有土地使用证,同年建房入住并申办了房屋所有权证,被告于2008年个人承包了化肥厂。原被告中间隔一条九米大路。于2011年4月份被告强行把该路堵死占为厂区并在该路上建筑钢构工程并延伸到大街上。我们持有国有双证并有证人证明和相关的地籍平面图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据被告只有自己为自己作的证明和伪证。这种情况怎样保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

民事相关
2015-10-12 15:55:5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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