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由恒源热电供暖3年了。一开始就安装的暖气表,是我们交了2000元统一安装的。取暖流程是这样的:我们按照房屋面积的75%缴费,每平方30.4元。使用基本基数是1260元。最后按照表的流量结算。超出部分不予追交。但是只要没用够表量的来年予以补退。我第一年补退了355元。第二年补退了545元。但是今年少的部分不给我退了。
今年夏天供暖公司没跟我们打招呼就私自把我们的表拆掉进行检验。检验结果是不达3级标准。是表的问题,不予退费。
问题就是我们去年冬天有将近两个多月没用,本身又是暖冬,我们把暖气关了。不可能是表的问题。再说表的检查,维修,更换,都是由供热公司负责,现在他们说表的问题不给我们退费,这不合理。按照抄的表数今年应该退给我们700多元。请问我们应该怎样维权?
我们的日常使用是白天关掉,晚上打开。(有邻居作证)。然后有俩月没用。我们现在有两个诉求:1,如果供热公司非咬定是表的问题,那么我们要求退回购表的2000元,因为它不合格。我们不用。2,如果供热公司说不是表的问题我们要求退费,这是我们节省下来的血汗钱。3供热公司没有证据证明表是在使用的时候出问题的,他们没有通知我们单方面拆表,从拆卸到检验的过程一样有造成表不合格的可能性。这部分应由供热公司负责。
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