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前夫在两年前以他的名义买了一套房产,价值200多万。是全款房。后来这个房子从银行贷款180万。我和他在一个月前离婚了,现在他人失联了。他的一个债权人保全了这个房子。现在这个房子等于是我的唯一住房了,离婚协议上写明了这套房子归我。回头这个房子银行处置了,我怎样才能最大限度的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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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住房一般执行难度较大,你也不必太过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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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房子肯定会被拍卖的,很难挽回
追问:不指望要房子,只是想挽回点损失也不行么?我的名下没有任何房产了,哪怕给我几万租房的费用也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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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诉,减少己方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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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