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和她父母要把孩子带回娘家养还把户口也落到娘家,问一下,这个问题怎么破,都不说跟我和我妈商量一下的,她们一家人决定了,就告诉我们一个结果就OK了。就差没把姓也改成娘姓了。
孩子才2个月大,就要从南方(桂林)坐两天火车到北方(甘肃) 。这做法,感觉像是在骗种,种出来了,带了种拍屁股走人了。想让她留在南方,她说,南方冬天太冷不适合养小孩,而且又天天下雨,要回北方,我说干嘛要把户口也落到北方,她说,南方福利没有北方好,以后读书也好,工作也安心 ,等在北方稳定了,叫我过去发展,买房。买JB房啊?我家在南方 ,我跑北方 买什么房?我在这边有田有地的。自己也有一套房,虽然不大。我还可以说,北方风沙大呢。
问一下,在不经过男方同意 ,可以将小孩强行落户到女方吗?反正我是不同意的。你都嫁过来了,干嘛要落到北方去?还要回北方养,在北方发展?我又不是你的上门女婿。
而且这样不就分居两地了嘛?孩子也得不到父亲的关爱 。
我听说落到女方需要男方出同意书,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如果男方不同意,女方可以落户到娘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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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应咨询派出所户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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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经你同意才能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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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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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