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来在XX 一家公司上班将近一年,但该公司一直没和我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也没有为我办理任何的社保。期间在该公司上班了8个月左右时,公司拿来一份单份的空白劳动合同给我签,看到合同书上都是空白的,就连公司负责人签字和公司盖章都是空白的,当时我就拒签了。这样就一直到我离职将近离开时,厂长还来诱骗我把合同签上,说什么把合同签上对我也没什么害处,现在我手上还有那段谈话录音。请问律师,现在我能否以公司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不为我办理社保的事实,提出劳动仲裁,赔偿经济补偿金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