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请问男方已经签了离婚协议后,又不同意离婚的,怎么办,是不是只能起诉啊?谢谢回复!
-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
你好,是只能起诉了,签字不去民政局办理的话,也是只能起诉的,具体,建议电话详谈
-
可以起诉离婚,协议使用
-
是的,只能起诉离婚
-
是的,如需帮助可联系我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