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今年9月29日和广州··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经销合同书,首先他们提岀很多优恵政策,然后我在他们公司也参观了服装确实还可以,他们公司有位姓夏的经理给我介绍说首次投资款就是首批进货的货款以公司产品上吊牌价格的三折给我发货,并且还在他们公司展示厅选订下我看中的服装,和他们公司签了合同,并且付了三万三千的投资款和两千品牌管理费,整个过程只有几个小时,在签合同的时候,那个姓夏的经理一直在介绍她们公司的优恵政策,导致我合同里很多细节都没有看清楚,9月29回家以后他们公司没有任何人联系我,我就感觉有点不对,电话打给他们公司的业务员要求他们发货,10月1日那天他们就答应发货了,可是一直到10月4日才发货,还是在我不停打电话给他们的情况下才发的货,10月6日我收到货,发现这些货款式不是我预先挑选的那些货,而且他们发的货折算后只有一万五都不到,我要求他们换货时不肯调换,还说首批货是由公司安排统一发的,后来我仔细看了合同,也找懂看合同的人看了合同,他们的合同属于单方面强制约束对方的合同,合同上面还岀现错别字,各自,打印成“各白”,在“ ”品牌产品这空格里有些地方没有注明什么品牌,有的地方要非常注意仔细的查看,才看到一点点影子,我现在被他们搞的店铺开业不了,打电话给他们公司,有些都推说不清楚,最后弄一个人打电话给跟我算糊涂帐,根本没有办法沟通,我该怎样申请撤销合同,他们这种行为是否已经构成欺诈行为?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