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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11日汽车撞我电动自行车,我左小腿软组织受伤住院50天,医药费汽车已全付。出院报告中,医生写明:禁止行走2月。我今年63岁,在私人老板处做农民工(瓦工),工资180元一天,无合同,交警认定书汽车负全责,请问该如何索赔

交通事故
2015-10-08 08:49:1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1、出院后先到法院起诉,同时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再计算赔偿金额。
    2、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等。
    3、赔偿数额要看户口、年龄、鉴定结果和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等计算。
    4、将相关的责任主体:车主、司机、保险公司等一并起诉,这个需要看具体案情。
    另外,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
  • 由于你已达到退休年龄,误工费可能很难主张,其他赔偿包括护理费,营养费等。
  • 你好,可以向对方主张医药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
  • 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 一般需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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