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我是替我弟弟咨询一下有关离婚诉讼的相关条件,首先我弟自2010年结婚以来,长期受到家庭暴力,其妻吵架经常随手拿到什么就是什么,包括菜刀,剪子,铁掀,木棒,铁棒等等,我弟身上的伤也是旧伤刚好就添新伤,有两次特别严重,一次是用剪刀叉向我弟的胳膊,把衣服叉破之后伤到了胳膊,伤口比较深,治疗了近一个月才能去工作了,另外一次是她逼着我弟喝药自杀,后来经过我们家人送往医院治疗,当时医院已经下了病危通知书,可后来经过抢救挽回了生命,在医院住了十几天,其妻从来没有去看过,并拒绝付医药费,后来治愈回家经双方调解继续生活,可其妻心术不正,将家中所有财产存入自己的名下,包括银行存款,基金资金,我弟的工资卡等全部用自己个人名义存放,还把我们家的户口本和我弟的身份证一起收了起来。其妻平时趁我爸和我弟不在家长期对我妈实施暴力,威逼,恐吓,时不时拳脚相加,其妻曾经两次烧了我妈的被褥,三次砸了我妈的房间窗户,冬天不让用电热毯,最为严重的是他用铁掀把把我妈的头打了,后来缝了5针,治疗了一个半月才好了起来,我妈本来就患有精神抑郁症,这几年更加的严重了。在2015年8月底,我爸出了车祸,脚腕断裂,及时送往了西安治疗,刚昂的医药费使我们难以承受,可在此期间我弟向其妻说了医院的情况,需要医药费,可是其妻找借口拖延,未出一分钱,直至出院也没有来到医院交钱,在我爸住院的这一个月中她又回到我们家中,打了我的母亲,和一个男人还有她的姐姐和姐夫到家里拿走了家里值钱的东西,出门时碰见了几个村里的长辈,她低头不语,转身就走,至今未归,据说她与几个男人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今年以来,我弟晚上上班,他经常留别的男人直至半夜才走,我的父亲也是气在心里,难以出口。这次我弟终于决定要与其断绝关系,离婚,以前的忍受都是因为每次都看到孩子可怜,可每次的忍让换来的还是同样的结局,现在是时候该迈出这一步了。 我想请问就这种状况我们的财产有可能要回来吗,离婚财产可以不分或者少分给她,孩子跟谁都可以,我们没有意见! 请予以帮助,我们要尽快提起诉讼!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