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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骑了一辆大型载重电动车回家接孩子,在路过一个停车场时候突然从车尾窜出一个小女孩,本人紧急刹车,小女孩撞到了我的右边车把上,造成额骨骨折,当时我是直行,没有违反交通法规,小女孩六岁,她是横穿马路,没有监护人陪同,请问这个事故认定怎么分?小女孩的赔偿怎么确定?谢谢了!

交通事故
2015-10-20 07:24:1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我判断你可能会承担次要或者同等责任。主要原因就是你骑的是大型载重电动车,重量和速度很有可能会超标,制动性能可能不符合规定,这是你的主要过错。基于这一点交警部门很有可能让你承担一部分责任。
    追问:我已经带孩子去看了医生,费用都是我掏钱。医生说现在是眼角额骨骨折,只是养着就好。我又给孩子买了一点营养品,现在孩子的父亲要求我赔偿后期的复检费和营养费共一万三,否则就去法院起诉我,我现在应该怎么办?请您帮我解析一下,谢谢!
    解答:等责任认定书下来以后再做判断,尽量争取次要责任。不要私了,隐患太多,一旦你妥协了,对方就会有更多的不合理要求。不怕他起诉,要的是公正判决。
    追问:当时小女孩跑出来的地方有车停,挡住了我和小女孩的视线,但是那车是停车场安排停在路边的,请问停车场有没有责任呢?
    解答:要看停车场有没有经营资质,如果违法经营擅自占用车道也有可能会承担一定责任,具体怎么认定可能要法院来判决,一般交警是不会把停车场写入责任认定书的。
    解答:要看停车场有没有经营资质,如果违法经营擅自占用车道也有可能会承担一定责任,具体怎么认定可能要法院来判决,一般交警是不会把停车场写入责任认定书的。
  • 事故认定由交警部门认定,至于怎么赔偿都要等事故认定书
  • 事故认定书由交警队认定,然后根据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事故认定以交警队的认定为准,应该双方都有责任的,赔偿按比例承担
  • 主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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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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