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朋友吴某介绍在成都一邹姓老板手上有一项目(修建地下车库),吴姓朋友担保说绝对没问题,可以投资做。我当时没资金,就介绍了另外的朋友李某去当面洽谈了该项目。吴姓朋友主动提出为这笔款项担保,并当即以现金借据的方式写了30元的担保书给我。我也觉得可以,就也以现金借据的方式给我的李姓朋友写了30万元的担保书。在大家都觉得可行的情况下,李姓朋友就和他的合作伙伴三人一起交了30万元质保金并当场签订了合同。按照合同所规定的应该在当年十月份开工,否则退款。但是直到现在也没有开工,这30万本金也一直没有退回。目前,邹姓老板一直今推明缓,不退回本金,后来才了解他实际上是在四处招摇撞骗。李姓朋友等人准备起诉我,要求我来负责赔偿这30万元。请问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