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方我和男方没有登记就结婚了,属于同居关系。那时我年龄不够所以没有登记同居后有一男孩19个月,由于男方家庭原因我们分手了,现在男方已将我告上法庭,让我退还彩礼以及孩子抚养问题,事实上婚后我已将彩礼拿回给男方买地使用了,我现在没有工作自己生活都无法支撑,暂无经济来源,所以无法来带这孩子,我家暂时还欠款,无法帮我抚养。所以我想咨询一下律师这个债务和孩子的抚养问题
-
若没有证据证明你把彩礼已拿回给男方买地使用,你还是要返还部份彩礼的。你做为孩子的亲生母亲有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若由你单方抚养,对方应支付相应的抚养费;若由对方抚养,你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
彩礼不用返还,
-
请律师为你辩护。。。
-
共同债务共同偿还,建议委托律师协助处理.一方抚养,一方支付抚养费.
-
子女原则归女方抚养,彩礼已返还的无需再返还
追问:我都无工作无经济来源了家里还有外债 孩子会归谁抚养啊
-
一般是由女方抚养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