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近日准备和丈夫离婚.在今年的九月份我们准备协议离婚,但由于他工作买断了,准备到南方应聘.所以我们没离,但是现在我不想再把婚姻维持下去了,但在分财产及子女抚养费的问题上我们出现了分歧,他如果同意把孩子留给我,便不准备出抚养费.另外他工作买断时公家给了三万五千元的现金.这部分钱我到底能不能分得一部分.(我不想经过法院离婚,因为那样我就不能100%的得到孩子的抚养权.他现在无业,但相信很快就会有工作.我是一名老师.有固定的收入.我想知道我得到孩子抚养权的机率有多大)谢谢.
-
对方得到的安置补偿费用肯定是共同财产,你可以要求分割。
你对于诉讼在认识上有误区。
如果你与对方协商不成,只能通过诉讼解决问题。按你的情况,你可以要求对方付抚养费(可要求一次付清),你直接抚养孩子。
-
不经过法院诉讼离婚,你也未必一定能够肯定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啊,象你这种情况,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的抚养均不能达成一致,不上法院怎么解决啊,要知道孩子归谁抚养根本的一点就是要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
你的抚养子女的条件比较优越,对你有利,欢迎你电话咨询:021-64469850 29878285 13918436679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