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但是,丈夫的表哥和丈夫本人都承认这五万元已归还,属于个人债务,这时债权人一定要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合理吗?
解答:你的丈夫和你之间的协议,不能对抗债权人,法律保护债权人向夫妻追讨共同债务的权利。
追问:但是,这个钱是丈夫和妻子的同学用于放高利贷的,难道妻子的同学就不要负担责任?另外,丈夫离婚前两个月还隐瞒妻子向别人借款15万,并未用于家庭开销,这个也属于共同债务?
解答:您需要举证证明丈夫的借款未用于夫妻生活。这个举证责任很重。
追问:可是这也太搞笑了,他用的钱,我怎么知道他用到哪里去?这个举证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解答:一般除非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法院有可能认定为对方个人债务,否则司法实践中的确很难证明。法院认定夫妻是共同体,为的就是保护债权人的信赖利益。供您参考。
追问:难道借钱放高利贷就不是违法的事情了?我认为表哥只要证明这个钱是的确放高利贷,那就可以证明丈夫私自侵吞了
解答:我给您了律师的专业意见,如果固执己见,您也只有自己去法院尝试了。祝您好运
追问:谢谢你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