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最近马上征地,2015年10月5日是最后扎户口期限。大队部发出告示,其中有一条是:独生子女家庭,除享受正常分额外,凭《独生子女光荣证》,夫妻双方为农业户口的,每户可增加一个人的分额;夫妻双方一方为非农业户口的,每户可增加一个人50%的分配分额。我的情况是第二种,我是农业户口,我老婆是非农户口但户口也在我们村,我问下,我们凭《独生子女光荣证》可以增加50%还是增加一个人的分额;然后我老婆户口是非农业户口,但是户籍在我们村,可以享受这次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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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增加50%,可以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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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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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增加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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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