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一家装修公司出了六千元设计费,并在一个不退设计费和提供设计方案另签设计协议的文件上签了字。现在我要求装修公司把设计图给我,它就坐地起价,说六千说六千是折后价,要方案就要按原价买,还要给他们交五六千块钱,我不同意。现在我出了钱,但是什么都没得到,请问怎么才能最大限度地挽回我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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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属于对方违约的情形,你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对方返还已支付的设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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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方违约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提起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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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发律师函给装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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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看合同上约定的设计费用是怎么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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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协议约定对方要给你设计图,现在不给是违约的,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并给设计图,如果没有相关约定,那你只能说是被骗了,希望可以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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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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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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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