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家一楼业主10天前要在不影响二楼生活、通风采光的情况下,在一楼门市上沿和二楼阳台窗户下之间,安装牌匾。并保证安装时: 1、不挡二楼窗户不影响采光通风。牌匾高度不超过他家的阳台窗户。 2、不动二楼阳台墙体外墙,不打一颗钉子不动一块砖。 3、牌匾不挂在阳台外墙上,用角铁打在一楼的我家墙上做支架,然后用支架支在离他家二楼阳 台外墙10厘米远的空间上。空间高度不超过他家的阳台窗户。 但二楼房主不同意: 1 、说只要超过一楼上沿雨帘挂牌匾就要交1000元钱。还必须挂半个牌匾 2 、说只要超过一楼上沿以外的空间就归他家所有,就是他家的私有空间。他家没有用,也不让我家用! 可是我们这条街审批就是门市街,其他家的牌匾都是挂在二楼的阳台外的啊,我也不碰他家阳台外墙,离开10厘米远的空间挂牌子他家也不让啊! 问题补充: 实质上,就是一楼门市房上空与2楼阳台窗户下,阳台外墙,外的平行空间使用权的问题!是还是国家公共的?法律上有哪些关这方面的规定?人家是土地局的,就死活说是他家私有的平行空间!就不叫用平行空间安牌匾,请提供法律上相关的知识给予帮助!

房产纠纷
2015-09-30 09:13: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