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 2015年3月15日我到他处正式工作、期限为2015年3月15日到2015年8月15日,没有合同、为口头协议,每月工薪为5000元,另本人有一辆面包车,也帮他跑车,并每月支付2000元开车工资,另外车子按每公里8毛钱油钱和损耗另外算。 他每月发放2000-3000元不等的生活费和车子上的工资费用后来2015年8月2号因工作环境和其他原因的影响,我离职并递交了一份申请。 此后于2015年8月30号我要求他支付余下工资、但被其拒绝,并电话里说9月底支付。我后又于9月底拨打其电话 、但电话提示打不通,后来我换了一个号码 继而拨通,但随即被他挂断。 如上所述、想咨询我应该怎么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它综合
2015-09-30 08:33:2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