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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辆摩托车撞车事故,我是直行对方是转弯,他到了路中间看到我车已经到了近前,他又转了个方向和我同向行驶,结果我撞上他车尾,当时我要报警,对方说到既然两双方都没有什么就不用报警了,就互相留下了手机号码,事隔大约五六个小时对方给我打电话说身体不舒服,我就带他到医院检查,医方要求住院检查,我就拿了几千块钱出来,现在是对方还有要我交付医疗费用和安排个陪护人员,请问我是否有这个义务??

交通事故
2015-09-29 16:2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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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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