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今年71岁,逆行至一个十字路口,被侧面正常行驶的电动车撞伤导致一根肋骨骨折,交警判定我方赔偿2000元,请问判定合理吗
-
不服,可以申请复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你好,交警部门只能就交通事故发生的责任作出处理,没有权力直接判定当事人赔付数额作出任何判定
-
您好,需要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承担!
追问:交警不给办理事故认定书,我父亲当时骑的电动三轮,交警判定我父亲全责赔偿,我就想问我父亲受到的伤害对方需要赔偿吗,因为是对方撞伤的
-
需要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的责任承担 ...
-
你好,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核
-
交警无权判定赔偿多少,他只能负责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可以起诉。
-
你好!以交警的书面事故认定书作为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也是各方承担责任的依据。对该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向其申请行政复核。原告起诉时可以把对方车主、司机、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若需帮助可委托本律师代理维权,欢迎来电预约面谈事宜,面谈时请携带全部相关证据材料。
-
你好,可以申请复核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