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律师~你好。我5月中旬怀孕8个多月去金乡邮政储蓄atm机上汇钱给我上海的亲戚~我是拿现金进去的找了第一台机子~我一进去先看看是不是能无卡汇款~我看能汇款我就按着他步骤按键汇款等到我输入转入账户名确认名字和汇款金额按确定金额数了怎么没有让我放钱进去~我当时就以为是我进去那个机子不能转账我又从新跑到大厅问那个大堂经理怎么无卡汇款他让我拿单子填~等我和我老公把单子填好再到柜台那里汇钱给我亲戚汇完钱我们就回家了直到那天派出所的人到我家里来说是查暂住证把我和我老公带到派出所单独问哈~我才知道我汇走了别人卡里3000块钱~立案了由于我怀孕家里人找个本地朋友帮我担保取保候审回家了今天检察院让我去讯问~很多法律我都不懂~我也不知道怎么给自己辩解~我只知道我是真的不知道里面有卡我该怎么办~你能帮帮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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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无故意不够成犯罪,可委托律师提供辩护。
追问:可是检察院已经在审查起诉阶段了~今天问话问我认罪吗?我不认罪~我是真的不知道他们就认定我是知道有卡有意的~我这个事真的有这么严重吗?社会危害性很大吗?难道那卡的主人没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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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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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是否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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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