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与义乌一家供应商订货,老板是温州永嘉县人,从2012年开始合作,期间正常交货。但是在2014年12月,因为我跟这家供应商有合作过,所以未有签订书面合同,仅仅是电话和QQ上交流要多少货,多少金额,确认好后就网银转账到这家公司老板个人账上(之前合作也是这么操作的),可是这家供应商搬迁到安徽蚌埠,并改行做其他产品,老板收到定金后不退款也不做货,追账快一年时间了,现在老板电话停机,找不到人。请问这样可以按合同诈骗起诉吗?追账回来的成功几率大不大?我有银行转账记录,还有电话录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