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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是在2014年2月26日来天津跟一位私人老板从事建筑行业的劳务务工,帮他做预算(属于预算员职业),至今没有签订任何劳务合同,当初来的时候他跟我说工资是4000元/月,没有节假日,这样算下来按天计酬是133元/天。今年过年来后,说工资涨到了5000元/月,也是没有节假日,工资计酬是167元/天。 现在老板于2015年8月18日通知辞退我(没有提前说起过),我想问像我这样的劳动者应该怎样去争取自己的权益?他不应该给我一定的失业补助吗?老板也没有给我上过任何保险,他现在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只给我结清当初说的按工时计算的工资。

其它综合
2015-09-24 13: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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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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