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2012年12月交付,2014年开始装修,2015年1月入住,去年7月份发现2楼空调外机部位漏水,导致墙面起泡,地板变形,与开发商协调解决,墙面恢复,地板重新铺设,不料今年5月份再次漏水,且更加严重,我家是钢结构搭建的2楼,水顺着2楼地板滴落到1楼厨房,水量较大,物业和开发商来查看后发现是楼上住户落水管收缩口爆开漏水,因楼上住户尚未装修,相关维修费用还是要开发商承担,开发商只同意墙面修补和地板重铺,我害怕以后还会漏水要求阳台渗水部位做现浇铺地板,起码以后不要影响1楼的生活起居,但是开发商现在不同意,请问我的要求合理吗,如果找相关部门投诉能获得支持吗?这个问题我该怎么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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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方的诉求合理,开发商应当予以配合。
追问:但是现在开发商不同意的我要求,说房子已经交付了,内部出现问题要自己解决,如果要他们解决,他们只会把地板恢复,我该向哪个部门反映情况,谢谢!
解答:房屋也有保质期,开发商拒不配合的,可以依法起诉进行维权。
追问:只能直接起诉吗?不能通过房产局投诉这样处理吗?毕竟是老百姓对打官司还是有点没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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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要求是否合理要看权威部门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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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