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9月15日中午去卖店买东西,赶上一喝了酒的人去卖店退烟,店主说你等会,烟是我女儿卖的,等她回来看看足不是我家的烟,要是我给你退了,那人说不行马上退,店主问他是你买地不,他说别费话让你退就退(不是他买的)卖店是不是不想开了,不退卖店我给你砸了,后主说不能你说退就退呀,话刚说完此人就给店主一拳打在脸上,我急忙将此,人拉出卖店,可是在走出七八米时此人又跑回去将店主打倒在地(店主此时在门口登子上坐着)我又急忙上前劝阻,此人又开始打我,我没办法还了手打伤了此人,面部两处骨折,现在说我犯了伤害罪,请问我算不算正当防卫?我真的算伤害罪吗?我的行为急不算见义勇为?公安机关能拘留我吗?我会被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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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说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公安机关如处理不当,本律师可以帮助争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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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经过公安机关指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后,属于轻伤害以上,则您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
追问:那人鼻骨和眉骨骨折,眉骨可能须要做复位手术,这种情况够成伤害罪吗?
解答:请到专业机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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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专攻方向不包括刑事案件,建议您向刑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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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