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下,我妹7月20号在医院做了人流手术,9月下旬去另一家医院复查,发现胎儿还在腹中,已经3个
我想请问一下,我妹7月20号在医院做了人流手术,9月下旬去另一家医院复查,发现胎儿还在腹中,已经3个月了。然后回做手术的医院、找相关负责人解决此事,院方只负责第二次在医院所用的费用。 我想问问这种医疗事故应该怎么佩服? 还有就是小孩现在还在肚子里面,如果先把小孩处理掉,医院会不会就不负责任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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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保留相关的证据,起诉医院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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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相应的证据,如有相应的误工费、营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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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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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