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下,我妹7月20号在医院做了人流手术,9月下旬去另一家医院复查,发现胎儿还在腹中,已经3个月了。然后回做手术的医院、找相关负责人解决此事,院方只负责第二次在医院所用的费用。
我想问问这种医疗事故应该怎么佩服?
还有就是小孩现在还在肚子里面,如果先把小孩处理掉,医院就不负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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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感谢你的信任~
根据你的陈述,我认为是医疗事故,或者说医院有重大过错。不过究竟是医疗事故还是医疗过错,需要经过鉴定才清楚,但不可否认的是,不管是哪种情况,医院都该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你方可以要求医院赔偿,或者委托专业律师为你方提供全程的法律服务,协助你方维护合法权益!若还有疑问或需要帮助,欢迎来电咨询或者预约时间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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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及时委托律师,复印病历,向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医疗损害鉴定,看医院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大小。之后,再进行伤残鉴定。如果院方存在过错,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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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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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起诉索赔
追问:起诉的胜算大码?
解答:您好,如果鉴定医院有过错,须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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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向卫生局举报或者向法院起诉,如有疑问或需法律帮助,可来电具体咨询或预约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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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