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一年至今未愈,一直拜访各大名医无果,工伤证是按首诊病例发的,现在比之前的病情严重很多,却无法走工伤报销,再者劳动能力鉴定无法按现在的病做鉴定,非要医院开具证明,以证实两者病之间的关联性,才能做二次认定。可医生无法开此种证明,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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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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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证据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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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收集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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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咨询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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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收集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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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协商不成,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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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搜集相关证明。
追问:比方说什么?现在工伤认定部门只提出此种解决方案,别的都不认可,我认为只要单位写说明就可行的,您能给个详细点的建议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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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认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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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