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29日我在县农行贷款4.5万元,期限三年。钱跟惠农卡一起交给了本期贷款担保人王,,使用。11年8月29日当天他写下字据;今证明张,,农行所贷4.5万元,由王,,一人使用.。所以农行还贷由**发一人偿还。立字人;王,,。2011年8月29日。
可是2013年12月4日,王**突发死亡。我提前将农行贷款还清,本息4.6万多元。王,,死后礼金。抚恤金媳妇得现金十几万,可她总以她没签字为由坚决不还,字据一直在我手中,他媳妇是教师。。请问法院应该怎么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