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一家建材公司上班,7月份已递交辞呈,还有累积的7天假期没休,8月23号有一场活动,总经理叫我做完活动再走人,我答应,8月25号开始休没休完的假期,刚好7天,现在公司发工资就发了25天的工资给我,那7天的假期没给我工资,请问我能拿回那7天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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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拿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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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拿回。
追问:我找总经理好几天了,他都没回我答复,问财务,财务叫我问人事部,我当时没有人事部号码,问财务给号码,财务居然说记不得人事部的号码,叫我问其他人,等我问到人事部号码,打过去,人事部又说财务那边不算那7天的工资,请问如果我告公司,能成功吗?
解答:可以去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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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