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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1年和开发商签的拆迁协议置换房屋,开发商预计开发4栋楼,因卖的不好就开发2栋,我们置换楼还没盖,签协议的时候就把房照和土地使用证一起交给开发商。我的老房子还没拆,我去找过开发商,要房照和土地使用证,开发商说以经灭迹了,办不回来了,我也去房管所查了也说以经灭迹了,办不回来了。我也去了政府,信访办,规划局,建设局,拆迁办。都说办不回来,也去了当地律师事务所咨询了她说想拿回房照和土地证是拿不回来了。我就是想把房照和土地证在短时间内拿回来,不管用什么办法,请高人帮助,我就是不想把房子给开发商,就是捐出去也不给开发商。请高人帮助谢谢了谢谢了。

其它综合
2015-09-23 11:20:2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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