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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我是洗衣店主,有一熟悉客户,送来一件衣服洗,当时没要发票,我就自己做了个记号,3个月后,她来取衣服了,却不承认我做记号的那件衣服,说要我陪她衣服,我店里发票有规定的,超过一个月做无主处理的,她衣服放我店里我又没收任何保管费用,你说我有什么理由陪她衣服。由于时间太长,又没发票,具体什么衣服我也有点模糊了。该怎么办呢?

其它综合
2015-09-22 21:23:5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