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租了一个铺位做快餐店,租之前给了房东5000押金,后来真正租的时候房东把合同拿出来给我们看了,约定好铺位租给我们三年,我们看完觉得没有问题就把入场费,押金和租金一共2万多转给她了。她当时说没有带收据,下次再开。合同的话她说需要回去再打印一份再签。但是过了几天她说合同暂时先不签。收据也一直拖着不开给我们。除了支付宝转账记录,我们几乎没有其他人物证据证明她收钱了,并且答应租给我们三年。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才好?我们是几乎全部身家投进去做生意了,却没想到会遇到无良房东。据说她老公还是什么局长,有关系的,这种情况我们可以为自己挽回利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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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转账记录是可以做为证据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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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协商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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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要求返还交的钱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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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