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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合同,结果不是当事律师签好委托书以后他们办理案件的律师是后来加上去的。而且要求律师和被告会面时顺便带一条裤子。律师说要加钱的,这样的说法能成立吗?。而后第二阶段就去检察院拿了一次材料。检察院发通知说案件退回补充材料延期。我让律师去检察院问一下情况。他答应去的 而后我电话联系他,他说没有去,案件已经提交法院了。这时我就反感了。那有这样不负责任的律师我说第三阶段辩护就不需要了()起初谈的时候他们是说有办法办好,判决好就可以放人或者保释。要到开庭前一段时期说,尽力帮我辩护刑期在1~1.5年。我说你们当初说的结果办不到第三期辩护也改变不了判决结果那第三期就不要做了。前面说好分三期做的。我说我先把三期的钱一起先付。然后按一期一结算。现在三期不做他们不愿退款这样可以吗?,不过办好

其它综合
2015-09-23 08:13:0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还是找负责任的律师为好,拍胸脯实在不可靠。
  • 委托人有权可以解除委托
    追问:其实本来不想解除合同的,但是这个律师做的有点过了。一会见当事人让他带一条裤子说要另外收钱,二委托他做的事情都滞后或者根本没有去做过。你说前面二期做的这么差。后面会好嘛。
  • 和律师所协商。
  • 建议是跟律师直接的说明具体的案情的
    追问:协商过了他们说不退,这个律师对我说的事实也基本认可,只不过还是找很多原因推卸责任。后期的工作应该怎么做,找老陆你好,你现在用的时间叫什么牌子的。我网上看看去。行业协会还是司法局。谢谢!
  • 不做也不退款是不合理的。
  • 你好,主要还是要看当时双方合同到时如何约定,原则上应按双方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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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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