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律师.我是一个普通合伙企业的法人,还有一个股东,还有两个出资人,一个出资49股份一个出资51股份,一共四个人,企业从开始一直有出资人经营管理,法人和股东并没有参加企业的内部管理和各项运行,现在企业拖欠工人工资款89万元,我被治安大队刑事拘留说我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但我现在取保候审出来了,并且我还支付了38万元余的工资款,我手里有38万的工资单工人都签字按手印了.我想问法人我还有什么责任,38万工资单我要不要交给治安大队,会被判刑吗,是出资人造成的后果.我该怎么办。希望律师能给一个全面答复

其它综合
2015-10-09 06:26:3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属于合同纠纷,合同条款具体约定最为关键,建议携带合同当面咨询。
    应当依据双方合同约定确定。
  • 可以按照协议行驶追偿权
    追问:有个合伙人会议决议书都有签字上面的主要人就是出资人我追偿去哪里申请法院还是派出所我的案子在派出所.追偿申请书我也写好了原因写的就是我上面说的内容我做了修改
    解答:到法院诉讼追偿
  • 你们之间肯定有协议的,我也同意楼上左律师的意见:你可根据协议来追偿。
    追问:有个合伙人会议决议书都有签字上面的主要人就是出资人我追偿去哪里申请法院还是派出所我的案子在派出所.追偿申请书我也写好了原因写的就是我上面说的内容我做了修改
  • 需要按照你们之间协议约定的行使权力的
  • 按照合伙协议行使追偿权 
  • 需要按照你们之间协议约定的行使权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