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两年了一直骚扰我,说当时给了我五千块钱,我肯定没有签订任何欠条,也不知道他所说的五千元是哪里来的,现在给我发短信说后果自负,我都结婚怀孕了,对于这样的人我要怎么办?
-
搜集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侵权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条 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
第五条 其他法律对侵权责任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您好,可以选择报警处理,如果侵害名誉权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
您好,可以报警
-
你好,搜集证据
-
越怕他,他越以此要挟你。正当维权,告诉他事实,并报警。
追问:我老公说我没有任何借据,而且两年多没主动联系他,都是他的骚扰,他根本没有证据证明他给过我五千块钱!我继续不理会他如果他做了什么事我直接报警可以么?
-
您好,建议起诉侵权。
-
您好,可以起诉请求法院制裁侵权行为,排除对你正常生活的妨碍。
-
可以不予理睬。必要时,可以报警。
-
您好,可以报警
-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