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三年了,工资比较少,我连我基本工资都不知道,想辞职一直不给签字,说我收据交接不清楚,我实在没办法了就自己走了,过了半个月说让我去签离职,领导都签字完毕了,但是上月公司不给我发,我该怎么办。给我办完离职了,却说不给我办理离职证明,我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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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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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关键看劳动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发生争议又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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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具体和律师联系 根据案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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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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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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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