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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今年25岁,在2015年8月6日,早上10点左右在上班过程中,被电击伤、从3米左右的高处摔下来,导致右脚胫骨远端骨折,8月11日手术,内固定,打了两块钢板,9颗螺丝,手术后右脚踝关节受限,8月29日出院,住院期间医药费和伙食费都是老板出的,但是现在出院了,老板就不管我了,我想请问下我这算工伤吗?(是私人老板,没营业执照的)另外我还可以要求老板赔偿我吗?比如 误工费、营养费等 还有就是老板问我要出院时医院开的发票、病情证明、诊断证明、出院证明等 我要给他吗? 我想起诉他 程序要怎么走?要什么材料? 在这里先谢谢了!

其它综合
2015-09-24 09:48:0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