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想咨询,合法生育后办理了生育险,社保局给我个人的生育津贴大概有18000左右,但钱直接到了单位,我领了单位工资8000左右(休产假期间) 按最新规定,单位扣除工资部分剩余的应该返还给个人,但单位说我只能领那营养费和一次性补贴1739元,剩余的1万多单位不给我,请问单位这样做是不是在抽水想私吞我那剩余的生育津贴,算犯法吗?

婚姻家庭
2015-09-22 20:39:0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