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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天是试用期的第一天,但在昨天就跟人力资源说了我要辞职,我可以立即走,连那三天都不去可以吗?如果这样要不要赔偿金?

婚姻家庭
2018-04-20 05:06:0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这个是协商为好的
  •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一百零二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三条的规定,你的情况不适用第三十一条,而是第三十二条和第一百零二条,在试用期内你可以随时通知单位你要辞职,而且单位没有按合同约定发工资,你也有权辞职,试用期是包含在合同期内,但你无需对单位赔偿. 对你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前一个单位的赔偿,由你和现在单位共同负责.
  • 若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违法的,应当按照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即:按照以上计算方法得出结果后再乘以2。
  • 劳动者按规定辞职,不需要赔偿什么损失。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是合法的,时间一到可以离职。不过劳动者要留存好按规定辞职的证据。

    如果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可以再要回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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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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