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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我老公他们有20个人在天津唐海区的一个工地干活但是叫他们去干活的是北京的一个建筑公司到现在我们还没拿到钱,在2012年底当时在工地就报了警,还找当地了劳动局,劳动局没办法又递交法院可是到现在还是没有音讯我想咨询一下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5-09-22 13:17:27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搜集对方财产线索后,申请法院查封对方的财产,主张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咨询承办法官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请咨询承办法官。
  • 你好,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可以咨询承办法官 
  • 鉴于你们现在情况搞复杂了,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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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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