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因故意伤害罪于今年九月11号被检察院批捕,对方腰椎骨折轻伤一级我们认为是对方和我妻子争执过程中自己不慎颠倒造成,对方跌倒时有目击证人,可是对方为了达到报复我儿子的目的,一口咬定是被我儿子打伤所致,我们的反映诉求得不到公安部门和检察院的支持,此时我们该如何做
-
这种情况,只能委托律师进行辩护
追问:再者还有一个情况 在原来中间委托人去对方协调处理时 对方无意中透露之前她腰部摔伤还没有好清 请问如果我想调取对方某时间段内的医疗信息 应该自己调查取证还是应该向某个机关提出申请呢
-
律师介入了解情况吧
追问:没有呢 我们这里律师说到法院以后再联系律师
解答: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自第一次询问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可以委托律师介入,怎么会说到法院阶段委托律师,具体情况与我电话沟通吧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