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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的躶体被人传到网上什么罪

其它综合
2015-09-17 14:09:4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轻微的涉及民事纠纷,侵犯他人隐私,
    严重的涉嫌刑事犯罪:传播淫秽物品罪、侮辱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一)数量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二倍以上的; (二)数量分别达到第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五)项两项以上标准的; (三)造成严重后果的。 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施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第一条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一)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
      (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
      (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
      (四)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
      (五)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二百人以上的;
      《刑法》
      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对被害人造成严重伤害,还可能同时涉嫌侮辱罪,二罪并罚
  • 你好,可能侵犯个人隐私,主要收集证据,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