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10岁时离婚,之后对方给孩子不让孩子见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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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方没有权利剥夺你探望孩子的权利,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解决。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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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要求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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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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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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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起诉法院
追问:如果她们给孩子灌输一些仇恨思想,并让孩子说这是自己的意愿,起诉的话胜算有多大。
解答:不健康的教育,会对孩子造成身心伤害,法院会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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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孩子探望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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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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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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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起诉要求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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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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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要求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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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向法院诉求,要求对方配合保障你的探望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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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之后,未与子女生活的一方,有权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以及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事实和理由方面要证明自己能给子女更好的成长环境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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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