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因为人家欠我的钱不给,就到对方家里闹了一场,也像以前去对方家里一样抱着他的小孩,说着说着就大吵了一架,我随口说出你要是不给钱我就把孩子抱走,这么一句话,但是孩子我连他家的卧室都没有抱出去,对方就把我告到公安局说我绑架,我现在很害怕,我会不会有事啊?求您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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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具体情况,有可能构成
追问:我并没有把孩子抱走,就是说说,随后就马上把孩子给他们了,双方又马上恢复了平静,可他们过了两个月才告的我,这样我真的有事吗?刑警队把我叫过去了,做了笔录,什么话也没说
解答:控制到手即逐,但情节轻又还了他,可不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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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