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承包地,在2011年,经办事处村委跟我协商,按照每亩1200斤麦子,当时是按每斤小麦一元钱,也就是每亩1200块钱,规定三年以后按照粮食价格浮动,每三年浮动一次,租赁给了一私企。村里跟企业签的合同。谁成想两年这个企业就破产了。从破产到现在村里就按每亩1200块钱给租赁费,我曾经告诉村里,如果有人租赁,必须经我同意,重新签订合同。可是今年,也就是2015年六月,村里却在我好不知情的情况下,按每亩1300每年给租了出去,并且告诉我说,是办事处里让这么签的。律师给我写了诉状,让我起诉这个厂家侵权,让法院判令厂家跟我的租赁合同成立。可是,等了二十多天,法院又告诉我不归他们管,让我去土管局,我去了,土管局说就该法院管。检察院也去了,也管不了。请问律师,我该怎样维护我的权益,谢谢。令外请问有愿意帮我打这个官司的律师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