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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男方借债,借款行为发生时女方一点不知情,所借款项也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离婚后,女方需要承担责任么?

婚姻家庭
2015-09-17 11:40:55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借款属于共同债务,除非你能有证据证明一方的借款没有用于共同生活。但是这是很难证明的。
    追问:感谢徐律师,如果离婚协议上写着双方无共同债权债务,个人债务自行承担,能证明么
    解答: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这个协议只对你们夫妻双方有效,对外部无效。
  • 如果没有用于家庭生活的话,女方可以不承担还款责任。
    追问:感谢李律师,还想问一下是否用于家庭生活如何区分或者说证明呢?
  • 您好,不需要承担
  • 你好,如果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女方不承担责任。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 是不需要承担的,
  • 如果你能证明上述两点,就不需要对这个债务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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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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