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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感情破裂,男方要和女方离婚,女方不同意,男方只好做出分居,分居后,如果女方出什么事,假如好方要自杀,请问男方有没有责任。

婚姻家庭
2015-09-16 21:33:5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没有责任。。
  • 如果女方自杀与男方没有关系,则男方不承担责任。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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