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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部2005年的客车,2010年以2.5万把自己的一半卖给合伙人,当时要求是把说好的车款付完,再把合伙期间的利润也清算给我,我急于还账(因为合伙了快十个月,车辆是由他经营,从不提结算利润,为此车辆算给他还折了五千多的旧),车款他是付了,当场要求把十个月(算成一共1.4万利润)也清算给我,但他老婆说过几天给,结果给了这五年也没给(当中有年快过年我说车还折旧五千给你,最起码别让我亏,才又给五千,其余9千至今没给!问题一:这车他没按商量好的:除了车款,把利润也结算给我,现在这车法律上到底属于谁?问题二:关键问题:厦门大客车报废补贴3万3,车主是我的名字,必须用我的身份证,补贴款也只打车主名下银行卡,他现在一直打电话给我,也不提之前欠的款,我该怎么办?(卖给他另外还有其他几部客车,都付完款,无争议!我会无条件帮他办手续)说这是让你了解我不是个小人,见利忘义那种,该是别人的我不会争,只是这车他玩的不太地道,钱没按约定付完,我当然不想承认车时完全属于他的!求高人指点!

交通事故
2015-09-16 13:45:5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