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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别人合伙做生意,他拿了五万交押金,我拿了三万出来,当备用金,现在我提出来不做,他说也不做,可是押金退不掉,当初是他跟公司签的合同,那现在钱怎么算?问题是,我提出来不做,是和他之间的事,他不做是和公司的事!难道还要我跟他一起承担押金退不出来的损失吗?

债权债务
2015-09-15 21:35:4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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